⒈ 指傷殘肌體的肉刑,如黥、劓、宮、刖之類。
⒈ 指傷殘肌體的肉刑,如黥、劓、宮、刖之類。
引晉 袁宏 《后漢紀·獻帝紀論》:“今不忍截刻之慘,而安勦絶之悲,此皆治體之所先,而有國所宜改者也?!?/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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