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頒爵位。
⒉ 指爵位。
⒈ 分頒爵位。
引《書(shū)·武成》:“列爵惟五,分土惟三?!?br />孔 傳:“爵五等,公侯伯子男?!?br />《文選·張衡<西京賦>》:“列爵十四,競(jìng)媚取榮。”
薛綜 注:“從皇后以下,凡十四等?!?br />《清史稿·諸王傳序》:“有明 諸藩,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史稱(chēng)其制善?!?/span>
⒉ 指爵位。
引《商君書(shū)·錯(cuò)法》:“列爵祿賞不道其門(mén),則民不以死爭(zhēng)位矣。”
唐 元稹 《贈(zèng)韋審規(guī)父漸等制》:“守尚書(shū)左司郎中 韋審規(guī) 父大理卿 漸 等,生有列爵,歿有懿行。”
清 陸以湉 《冷廬雜識(shí)·元駢體文》:“列爵之等以馭貴,孰加於諸侯王。元?jiǎng)字卸筚t,宜膺於三錫命?!?/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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