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定名稱;建名號。
⒈ 定名稱;建名號。 北魏 酈道元 《水經(jīng)注·濁漳水》:“其水又東歷 邯鄲 阜, 張晏 所謂 邯山 在東城下者也。曰‘單’,盡也。城郭從邑,故加‘邑’。
引邯鄲 之名,蓋指此以立稱矣?!?br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追光寺》:“畧 前未至之日,即心立稱,故封 義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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