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泛秩”。
⒉ 指正額外的官吏。
⒈ 亦作“泛秩”。指正額外的官吏。
引明 李東陽 《送憲副李君提學浙江序》:“今之論世官者,或謂其為剩員泛秩,無與乎學校之務?!?/span>
Copyright ? mingxiao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優(yōu)配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未經(jīng)書面允許不得轉載、復制信息內容、建立鏡像
本網(wǎng)站內容僅供參考,請以各學校實際情況為主!內容侵權或錯誤投訴:841539661@qq.com 工信部備案號:浙ICP備200197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