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時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尸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為“漏澤園”。制始于宋。
⒉ 指驗尸之所。
⒈ 古時官設的叢葬地。凡無主尸骨及家貧無葬地者,由官家叢葬,稱其地為“漏澤園”。制始于 宋。宋 徐度 《卻掃編》卷下:“漏澤園之法起於 元豐 間。初,予外祖以朝官為 開封府 界使者……四望積骸蔽野,皆貧無以葬者委骨於此。意惻然哀之,即具以所見聞,請斥官地數(shù)頃以藏之,即日報可。
引神宗 乃命外祖總其事?!?br />清 顧炎武 《日知錄·火葬》:“﹝ 宋 紹興 二十七年 范同 言:﹞‘國朝著令貧無葬地者許以官地安葬, 河東 地狹人眾,雖至親之喪,悉皆焚棄……’自 宋 以來此風日盛,國家雖有漏澤園之設,而地窄人多,不能徧葬,相率焚燒,名曰火葬?!?/span>
⒉ 指驗尸之所。
引《古今小說·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既説打死,將尸發(fā)在漏澤園去,俟晚堂聽檢。”
⒈ 宋代官府為貧困無依的人所設立的埋葬地,專門埋葬無主的尸骨。
引元·周密《武林舊事·卷六·驕民》:「貧而無依者則有養(yǎng)濟院,死而無殮者則有漏澤園。」
《喻世明言·卷一·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有傷無傷,須憑檢驗。既說打死,將尸發(fā)在漏澤園去,俟晚堂聽檢?!?/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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