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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省考的錄取結果會公示嗎?

更新時間:2022-05-27 18:24來源:名校網

  2022年浙江省省考關于成績的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公示5個工作日。縣以下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優(yōu)秀村(社區(qū))干部招考的職位,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由招錄機關辦理錄用報批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執(zhí)法單位因我省“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zhí)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單位名義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

  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報考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省級機關(含浙江警察學院、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的人員放棄考察的,由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錄用審批機關報送錄用審批材料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考察合格人員中遞補。無考察合格人員時,由招錄機關自行決定是否繼續(xù)從面試合格人員中遞補考察、體檢。

  報考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遞補;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錄用審批機關上報前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招錄機關在相應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確定參加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公布。

  錄用審批材料上報后,擬錄用人員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在2年內不得報考浙江省公務員。出現上述情況,省級機關和省屬單位不再遞補。

  市以下各級機關單位的遞補規(guī)則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guī)定研究確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確。

  在次年浙江省公務員招考公告發(fā)布時,尚未進行遞補公示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