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流程包括:
(1)提前告知。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學校會在新學年開學后,向學生或監(jiān)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同時宣傳相關學生資助政策。
(2)學生或監(jiān)護人申請。
學生或監(jiān)護人自愿如實在“江蘇省學生資助申請平臺”上填寫家庭基本信息(特殊情況也可以填寫紙質申請表),并提出申請。
(3)學校認定。
學校認定小組根據學生或監(jiān)護人提交的申請表進行核實。核實形式包括參考相關證明材料、家訪、個別談話、大數據分析、信函索證、量化評估、民主評議等。
(4)結果公示。
學校會采取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及等級,接受監(jiān)督并及時回應有關認定結果的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