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積分入學要求的合法穩(wěn)定住所包括哪些?
A:《常熟市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是指屬于本人及直系親屬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宅房屋。
申請時間
3月10日至4月30日
申請地點
租賃房屋居住或集宿居住的新市民應到居住地的各鎮(zhèn)(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
有自有產(chǎn)權房而不符合以房入學要求的新市民,須到房產(chǎn)所在地的便民服務中心新市民積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