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時間
鞍山中考改革實施方案將從2021年秋季開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執(zhí)行。
二、考試組織
(1)命題
命題采取省級統(tǒng)籌,省、市分級負責方式進行。語文、數學、外語(不含聽力口語測試)、物理(不含實驗)、化學(不含實驗)、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生物學(不含實驗)科目委托省招生考試辦公室組織命題,市統(tǒng)一組織考試。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勞動教育科目由各市按照省統(tǒng)一制定的考試方案組織考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目實驗操作考試及考查科目等由各市統(tǒng)籌安排。
(2)考試時間
各學科考試(考查)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期末進行。
生物學實驗操作在八年級5月底前完成;生物學(筆試)、地理學科考試在八年級6月底進行;
體育與健康終結性考試、外語科目聽力口語測試以及物理、化學科目實驗操作考試在九年級5月底前完成;
音樂、美術、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等科目的終結性考試安排在九年級4月份進行。
省統(tǒng)一命題考試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