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時的一種刑罰,把犯人遣送到邊遠地區(qū)服勞役。
英the penalty of banishing the criminals to do forced labor in a remote place;
⒈ 把犯人遣送到邊遠地方服勞役的刑罰。此刑始于 秦 漢,隋 定為五刑之一,沿至 清。
引《隋書·刑法志》:“其制,刑名五:一曰死……二曰流刑,謂論犯可死,原情可降,鞭笞各一百,髠之,投于邊裔,以為兵卒。未有道里之差。其不合遠配者,男子長徒,女子配舂,并六年?!?br />《續(xù)資治通鑒·宋太祖乾德元年》:“癸酉,吏部尚書 張昭 等詳定五刑之制,凡流刑四,徒、杖、笞刑各五?!?/span>
⒈ 流放遠方的罪刑。
引《隋書·卷二五·刑法志》:「流刑,謂論犯可死,原情可降,鞭笞各一百,髡之,投于邊裔,以為兵卒?!?/span>
英語exile (as form of punishment)?
德語Exil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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